台灣法理學會理事長|許家馨 發言
今天終於我們基礎法學三個子領域──法理學、法制史,還有法社會學──都有屬於各自的學會了。
相對於傳統部門法領域的熱鬧擁擠,我們這些相對少數,可以名正言順的開開心心一起抱團取暖了。相對於法釋義學,基礎問題的探索往往發生在危機或者是劇烈變動的社會情境裡面,當穩定而且制度化的法釋義體系遭受到系統之外的挑戰,就必須跳脫既有的框架。而且正如曉丹老師所說,我們在現代化的情境裡面,傳統法學的發展其實有兩個大脈絡,一個是現代化,也就是說我們迅速的要改造自己,成為不一樣的社會,進行法律移植。我們現代化其實已經有初步的規模,所以我們怎麼樣跳脫既有的學術典範,在不疑處有疑,然後把不受質疑的預設問題化,深入這個變遷,直面現實、瞭解現實,#這就是法律與社會研究的重要性所在。
我今天代表法理學會不只是要獻上祝福,而且要表達一件事情,就是我們真的需要一起策略聯盟,一起開創一個新的法學研究典範。法理學加上法律與社會加上法律史,都是面對變動中法律時相互為用、不可或缺的研究視角。所以我們怎麼樣能夠將法律與社會帶領我們看到的東西,還有法律與社會研究的理論框架,跟法理學形成一個規範指導的架構,同時,法律史也可以讓我們更有意識地看到,在所謂的變動中,我們如何在一個路徑依賴上選擇未來的方向。
希望我們集結基礎法學各次領域的研究者,一起策略聯盟,一起開創台灣法學的新研究典範,開啟更活潑、更跨科際、更寬闊的研究視野,為台灣打造一個更在地化、且更國際化的法學研究社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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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錄者:莊士倫(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候選人)
#台灣法律與社會學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年會







